陳良宇案塵埃落定,18年囚牢將伴隨他的晚年時光。評論作者鄧清波在4月21日《燕趙晚報》上說,“性格缺陷”是陳良宇腐化墮落的重要原因之一。他還援引人民日報原副總編輯周瑞金的話說:“他身上存在的性格弱點和缺點,非但沒有伴隨他一帆風順的升遷得以克服或遏制,相反卻得到縱容和發展。”
確實有人說過,“性格決定命運”。陳良宇有陳良宇的性格,其他人有其他人的性格,但誰的性格沒有“缺陷”,而堪稱完美?任何一種性格,哪怕是“溫良恭儉讓”,都具有積極和消極的兩面。說穿了,有缺陷的性格就是個性,而人是需要個性的,領導也是需要個性的。
翻開歷史,我們會發現,各種偉人、名人、歷史人物性格各異,可以說是“個性紛呈”。一種事業,不是天生只適合某種性格的人來做;一種崗位,並非某種個性的專利。一個人在歷史上、在自己的崗位上能夠發揮什麼作用,不僅受到其性格的影響,而且更多地取決于機運、制度條件、社會狀況等諸多因素。寄希望于人的性格,錯了;把失誤歸因于人的個性,同樣錯了。
陳良宇是有“個性”的人,他的性格是有“缺陷”的。按照一些報道的說法,陳良宇也曾為上海的改革開放做過一些事,這就是說,有“性格缺陷”的人不是不能做事,他是能做成事、能做好事的。他之能做事,自然不能歸因于他的“性格缺陷”,因為不論他性格“好壞”,終歸不能代替政策,不能代替法律,不能代替民意。
陳良宇後來腐化墮落了,根子就在于他用“個性”代替了政策、法律,讓私心雜念超越于公共利益和民意之上。防止陳良宇第二,還是要從發展民主政治入手,實現對權力的制衡。權力受到制衡,同時受到媒體、人民的監督,權力就算掌握在一個有“性格缺陷”的人的手中,這個人大概也只能多做好事。 (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