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開始,含興奮劑而未標示“運動員慎用”的藥品將一律下架。昨日,在大連藥監部門檢查的226家藥店中,有3家藥店因沒按規定執行而受到查處。
檢查發現,多數藥店都能嚴格按國家有關要求,及時對含興奮劑的藥品加貼“運動員慎用”標示,對未加注標示的能及時退回或下架封存。檢查中也未發現非法經營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的情況。但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全仁堂藥房未經批準擅自經營二類精神藥品———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貼標工作未按時完成;明海灣大藥房貼標工作未按時完成,且自制標示應為“運動員慎用”實為“運動員禁用”;大連聖愛華大藥房對貼標工作不重視,第二次復查仍未按時完成貼標工作。
檢查中還發現,相當一部分藥店在駐店藥師不在崗時仍繼續銷售處方藥,有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不到位、標示不清。針對上述情況,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其整改,並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調查處理。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擅自經營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的藥店,將依據有關規定一律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含興奮劑藥品未標示“運動員慎用”的,一律要按原購貨渠道退回或立即下架封存。對違規經營含興奮劑藥品的,將堅決依法嚴肅查處。(王立國記者張瑋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