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亞忱犯有虛報注冊資本罪、職務侵佔罪
其子王曉軍因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判刑1年6個月
新華網遼寧頻道1月31日消息(記者范春生) 遼寧省阜新市原市委書記王亞忱在退休後經商,不料卷入一場官司。
日前,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王亞忱犯虛報注冊資本罪、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同案的還有王亞忱的兒子王曉軍等3名被告,均因犯有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判處1年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退休後出任財務總監
王亞忱曾任阜新市委書記,1996年退休。王曉軍是其長子,一直經商。2001年,高文華(另案處理)等人以雙龍公司名義開發建設“阜新商貿城”項目。
2002年,王亞忱以顧問名義進入雙龍公司。不久,王曉軍成為雙龍公司董事,王亞忱成為項目總指揮和財務總監。2002年3月,雙龍公司更名為華隆公司,高文華擔任董事長。2004年以來,王亞忱父子與高文華產生矛盾,案件浮出水面。
將巨額財產劃入兒子名下
2006年10月,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王亞忱、王曉軍、于雅君、曹裔睿在申請華隆公司登記過程中,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採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王亞忱利用華隆公司的副董事長王曉軍的委托代理人、華隆公司阜新商貿城建設總指揮的身份,全權處理華隆公司各項工作的職務之便,採取欺騙侵吞手段,將華隆公司的財產非法劃到以王曉軍等3人名義成立的另一家公司中。這些財產已脫離華隆公司控制,並被王亞忱實際佔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
舉報者因虛報資本也獲刑
法院最後認定,王亞忱犯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王曉軍犯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于雅君犯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曹裔睿犯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這4名被告還均被判處了罰金。
在對王亞忱等宣判的當天,丹東市振興區法院還對舉報王亞忱的高文華另案作出了一審判決:高文華犯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