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職業病繼續威脅農民工
———訪全國人大代表王憲珍
在全國受職業病危害的人群中,有相當部分是農民工,一些地方的農民工因職業病返貧、致貧。在今年的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我省代表王憲珍建議,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民工職業病的防治工作。
“眼下農民工正成為受職業病危害的主要群體,他們更多地從事具有高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職業,因此,呈現出發病工齡縮短、職業病群發的不良跡象。”王憲珍代表對職業病危害農民工的現狀進行過長時間調查研究,她不無擔憂地說,在一些農民工較為集中的非公有制企業,這種情況更為嚴重。即使未患職業病的農民工,其健康狀況也不容樂觀。
王憲珍認為,職業病危害農民工呈上升趨勢的原因是,企業漠視法律,急功近利,對農民工的健康權不夠重視,忽視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農民工勞動關係不穩定,用人單位沒有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建立職業健康檔案,用工短期行為普遍存在,衛生部門難以完善開展職工健康監護。不少非公企業工會組織薄弱,農民工遊離于工會組織之外,得不到工會組織保護,也造成了農民工健康保護的空白。同時,農民工也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王憲珍建議,各級政府要把農民工的職業病防治工作作為當前維護好農民工權益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國家相關部門應制定出針對農民工群體的係統性職業病防治規劃。逐步關閉那些高污染、高能耗、嚴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產業,政府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要盡可能促使企業建立完善的就業安全與勞動保護環境,做好相應的健康服務,要用制度強化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優化職業病防治專業隊伍,建立健全職業病預防、控制網絡。強化勞動合同簽訂、管理和執行機制。加強對農民工的宣傳教育,增強農民工自我防護意識。
王憲珍還提出,政府應對相關政策法規進行修正補充,把農民工健康納入政策保護范圍,特別要將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農民工的脫崗休養納入政策法規。相關執法部門應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建立分工協作機制,加強對企業職業病監督檢查。鑒于非公企業成為各類職業病重災區,應開展對非公企業職業病的專項整治工作。司法部門應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當好被職業病威脅的農民工的法律後盾。為農民工提供必備的合格防護用品,不斷改善作業環境,定期對農民工進行職業病診斷檢查,及早發現、及時治療。
(謝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