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沈晚報訊
撫順市東洲區文化局局長劉迎貴為母祝壽大操大辦,經撫順市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劉迎貴行政記大過處分。
昨日,記者從東洲區委組織部了解到,東洲區委已將劉迎貴調離現工作崗位。
2007年1月27日上午,東洲區文體局局長劉迎貴及其姊妹5人在東洲區政府食堂為其母過70大壽,邀請近200人參加,其中劉迎貴邀請的區機關、鄉鎮街道幹部及同學、朋友共計80多人,共置辦宴席23桌。
東洲區政協副主席馬某,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局局長田某,區審計局局長王某,區教育局局長杜某,區公用局局長楊某,區衛生局局長王某等42名領導幹部參加了祝壽宴請。
撫順市紀委在通報中稱,劉迎貴為母祝壽大操大辦的行為,違反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遼紀發《關于嚴格規范領導幹部辦理婚喪喜慶等事宜的暫行規定》,經撫順市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劉迎貴行政記大過處分;東洲區委已將其調離現工作崗位。
同時,撫順市紀委、市監察局對上述參加劉迎貴為母祝壽宴請的領導幹部給予通報批評。
“撫順市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劉迎貴違紀問題中深刻吸取教訓,帶頭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自覺遵守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決抵制借喜慶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的不正之風。”撫順市紀委、市監察局通報中要求。
撫順市紀委、市監察局還重申,各級黨員幹部不準借本人和家庭成員結婚、升學、祝壽、喬遷、升遷之機大操大辦、收斂錢財。
“嚴禁向下屬單位及工作人員、管理服務對象發出邀請;嚴禁委托或授意他人代為組織操辦或發出邀請;嚴禁為單位領導、同事主動組織慶賀等事宜。”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一經發現堅決處理,所收斂的錢財一律沒收,並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黨員幹部參加祝壽、升學等宴請的,給予通報批評;對一個單位多次出現大操大辦問題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黨紀政紀責任。
(周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