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日報訊 從4月8日至6月30日,沈陽市開展為期3個月的消防安全工作大檢查和火災隱患專項整治行動。行動期間,沈陽市委、市政府決定採取超常舉措,要求每名市領導各包一個區縣,親自帶隊蹲點,督促檢查消防安全工作。這是4月9日記者從沈陽市消防局獲得的消息。
此次專項行動檢查的重點是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場所;規模較大的各類經營場所;賓館、酒店、商場、市場等公眾聚集場所;歌舞廳、影劇院、網吧等公共娛樂場所;集生產、儲存、經營與員工宿舍于一體的“三合一”場所;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的小化工、小煉油、小作坊等“七小”場所;油庫、加油(氣)站、液化氣站等易燃易爆場所。
檢查期間,對于超過檢測使用期限的,一律進行一次復檢;對各類經營性、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不合格的,一律停業進行整改;對于其他場所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對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設置不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必須限期改正;對鎖閉、封堵或佔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影響安全疏散的,必須限期改正。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及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必須限期拆除;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設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必須限期改正。對擅自改變防火、防煙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必須限期改正。
沈陽市委、市政府要求,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要該停的停、該關的關、該封的封。對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要嚴肅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要運用經濟的、法律的手段,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督促對火災隱患的徹底整改。
記者 趙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