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7日魯園勞動力市場大廳,舉行了臨時公判大會。3名進城不打工專打歪主意的被告人接受了審判。
他,持械打劫
今年1月7日上午9時許,被告人項某竄至沈陽市第七人民醫院一樓衛生間內,趁被害人李某不備,持其攜帶的鐵錘擊打李某頭部,欲劫取李某財物,但遭到李某反抗,被李某及該醫院保安人員當場抓獲。
法院判決,項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000元。
他,搶了500元
王某今年30歲,從去年開始就從老家朝陽市朝陽縣來到沈陽打工。今年1月29日淩晨1時許,王某借送被害人臧某回家之機,攜帶折疊刀行至和平區北五馬路2號三單元樓口,採用持刀威逼手段,搶走被害人臧某包內人民幣50元和手機一部。隨後,王某將臧某捆綁後逃走。在王某搶劫的過程中,臧某的手被他劃傷。
法院判決,王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2000元。
他,偷了老板蠶繭
小王今年剛滿20歲,去年從老家吉林省梨樹縣來沈打工。但小王不願辛苦打工賺錢。從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小王先後兩次夥同劉某、張某(均另案處理),竄至曾打工的和平區南五蔬菜批發市場院內,趁無人之機,盜竊陳某放在倉庫內的蠶繭10袋,價值2400元。
法院判決,小王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4800元。
和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庭長張鐵安告訴記者,在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力市場舉辦臨時公判大會,目的是向大家宣傳法律知識,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識,使大家知法、守法,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本報記者 劉 洋
攝影 常晟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