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沈陽“慕馬大案”中巨貪馬向東的秘書王曉方,接連推出三部長篇小說《駐京辦主任》、《駐京辦主任二》、《市長秘書》,以強勁的勢頭一躍成為官場文學的代表之一,但是也受到了“巨貪馬向東的秘書居然成為反腐作家”的質疑。面對質疑,王曉方忍不住反唇相譏:“難道不跟著腐敗還有罪嗎?”(2月29日《華商報》)
馬向東之罪不容赦,馬向東已經被法律嚴懲了。馬向東有罪,馬向東身邊的人就有罪嗎?馬向東是巨大的貪官,為其服務的秘書王曉方就應當是貪污犯嗎?這樣的邏輯,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思維中,好象是正確的。然而,並不能說這樣的思維就一定是正確的。不然的話,就可以有“貪官的秘書一定是貪官”這樣的精典語言現世了。倘若真是如此的話,那麼,貪官的秘書就要隨著貪官的落馬而墜落。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就豈不就變成了印度電影《流浪漢》中那位荒唐法官的邏輯:“法官的兒子永遠是法官,小偷的兒子永遠是小偷。”以這樣的思維方式來推理勢必會讓很多的人無形之中背上沉重的包袱,以這樣的思維來度量社會的話,那麼,我們就應當把封建社會“誅連九族”之類的繼續沿用了,並將其發揚光大,才對得起老祖宗。倘若那樣的話,那豈不是社會的笑話和歷史的倒退?
王曉方對一些人的質疑,用“難道不跟著腐敗還有罪嗎?”回答,竊以為是很明智的,同時也是很無奈的。很明智,就在于又把回答問題的“球”踢會了原點,讓提出置疑的人自己去反省、去思考。很無奈,就在于這句話是讓王曉方如鯁在喉,不得不說的。
王曉方因為有了給巨貪當秘書的經歷,有了對貪官言行較為全面掌握的便利,因此有了對反腐敗作品的第一手素材,將其用文學的方式表達出來,為黨風廉政建設提供一些教材又有何不可呢?為何,一些人總要戴著有色眼鏡來些“浮想聯翩”的想象呢?
巨貪的秘書成反腐作家,我們不但不應當搞“有罪推理”,反而應當有欣喜的感受。畢竟王曉方難得的經歷,為讀者奉獻出的作品真實的成份可能多一些,對“指導”反腐敗工作的作用可能也會更大一些。
作者:吳興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