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檢察院部署專項行動,決定在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期間,重點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為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據悉,這項工作是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統一部署下進行的。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有關領導介紹了專項行動將重點查辦的六類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批準徵用、佔用土地犯罪案件,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犯罪案件,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犯罪案件,環境監管失職犯罪案件;土地資源管理、煤炭和礦產資源管理、森林資源管理、水資源和電力資源管理、城市建設規劃管理及房地產管理、道路交通建設與管理和環境監管活動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嚴重破壞,或造成國家開發管理能源資源和治理改造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嚴重流失,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案件;黨政領導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嚴重破壞,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案所涉及的瀆職犯罪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幫助破壞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犯罪案件,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犯罪案件;其他破壞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案件。
省檢察院歡迎社會各界提供案件線索,舉報電話是:024-86232000。
記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