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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導班子
秘書長:汪支平
市長助理:蘇懷玉、柳培林、張世旺、盛延林
副秘書長:孫樹華(兼辦公廳主任)、喬木、吳勇、謝生華(兼審批中心主任)、雙青克、胡小虎(兼信訪辦主任)、楊殿明、麻永飛、李濟華、劉建勳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組織起草市人民政府領導的講話及工作報告。
(三)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旗區人民政府請示市人民政府的有關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人民政府部門間有爭議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報市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旗區人民政府對市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有關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組織、指導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六)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項。
(七)負責政務信息及政府係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八)負責市人民政府各類公文、會議材料的蒙文翻譯工作。
(九)負責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地區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市人民政府機關大院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後勤管理工作;管理本廳所屬二級單位。
(十二)辦理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編制情況
市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制為 62 名(含市政府市長、副市長編制,單列管理的派駐紀檢人員編制 1 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 10 名( 1 正 9 副),派駐紀檢組長 1 名;科級領導職數為 22 名( 15 正 7 副)。
四、科室設置
(一)秘書一處
1. 負責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義發出的正式文電的審核、呈簽工作。
2. 負責各級機關來文來電的清點、登記、承辦、送審、轉辦、催辦、答復、注結歸檔及辦理情況的反饋工作。
3. 負責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鑒、印信的管理及用印送簽批和監印事項。
4. 負責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書檔案的資料收集、整理、立卷和案卷和管理及機關的保密工作。
5. 負責報刊和雜志、各種閱件和內刊的徵訂、分發、傳閱、管理及機密文件的呈閱、管理工作。
6. 負責各類傳真電報的傳、收及機關文書的收發、登記、通訊和常設性會議的通知工作。
7. 負責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各類文電材料的分發、歸檔和發出文件的監管工作。
8. 協助秘書長承辦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及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及部門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專業會議的審核、報批工作。
9. 協助秘書長負責安排市人民政府領導的內外事活動。
10. 負責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工作和市人民政府機關與各旗區、市直各部門及外界的聯絡、聯係工作。
11. 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受理、接待工作。
12.
負責《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報》、《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大事記》的編發及《內蒙古政報》、《鄂爾多斯文秘》的發行工作。 13. 負責指導文印中心的業務工作。
14.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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