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班子
局 長:武社平
副局長:韓振軍、趙強軍
二、工作職能
根據職能調整,市司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1、職能調整
新增的職能
(一)指導和管理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二)負責全市司法考試工作。
2、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 管理市屬監獄,指導監督監獄工作。
(三) 制訂全市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旗區、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
(四) 管理律師、公證機構,指導監督律師、公證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市律師協會和公證員協會的工作。
(五) 指導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調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及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
(六) 指導全市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指導成人法學教育、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八) 管理局機關的計劃
、財務工作和全市司法行政係統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指導全市司法行政係統計劃、財務工作。
(九) 管理全市面向社會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考試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