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防低價陷阱一些不規范的旅行社以低價攬客,然後在旅遊途中向消費者加收額外費用,或通過減少景點、縮短時間等方法,以達到另類“質價相等”的目的。因此,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時,不但要比價格,更要比質量。
2、簽訂旅遊合同簽訂旅遊合同時要盡量使用示范文本,明確旅行社提供服務的質量標準及違約責任。
3、謹防衝動購物消費者在旅遊區常遇到推銷各種旅遊紀念品的情況,有時甚至是所謂的“貴重”紀念品。對此,消費者應當謹慎購買,理性消費。購買後要索取發票,妥善保存,以備日後維權之用。
4、理性處理消費糾紛消費者在旅遊過程中,一旦與旅行社導遊等發生消費爭議,且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採取書面記錄、錄音、錄像等方法保存證據,旅遊結束後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切不可採取擅自離團、罷遊等不理性的做法,以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