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境外媒體報道,俄羅斯國家杜馬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整頓旅遊市場,嚴格實行導遊證制度,一些重要景點開始嚴查導遊證。記者就此電話採訪了俄羅斯駐華大使館,據使館官員稱,此消息尚未證實。該官員認為,即便俄杜馬通過此類決議,也會是一項面向所有旅遊業從業人員的規范性措施。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隨著俄旅遊業的復蘇,俄必將通過立法進一步規范旅遊市場重視程度不斷加深俄羅斯遼闊的國土、多樣的氣候帶、眾多的民族以及燦爛的歷史文化,使之擁有極為豐富且發展潛力巨大的旅遊資源。與樂觀的前景相比,俄羅斯旅遊業發展現狀卻不盡如人意。據統計,目前俄羅斯旅遊業只佔全球旅遊業總份額的百分之一,遊客接待數量在歐洲各國中僅名列第13位。近年來,隨著經濟狀況的不斷改善以及政治局勢的日趨穩定,俄羅斯政府有關部門對旅遊業的重視程度不斷加深,採取了一係列措施加快旅遊業發展。
據境外有媒體報道,近日俄羅斯國家杜馬一致通過決議,要求整頓旅遊市場,嚴格實行導遊證制度,一些重要景點開始嚴查導遊證。
8月27日,記者就此事專門致電俄羅斯駐華大使館,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俄羅斯官員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俄羅斯杜馬是否通過此類決議,尚不得而知,即使通過此類決議,也會是一項面向所有旅遊業從業人員的規范性措施。
與樂觀的前景相比,目前俄羅斯旅遊業發展現狀卻不盡如人意。記者的一位朋友李某在俄羅斯莫斯科國立大學自費留學,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用自己的眼睛見證了俄羅斯旅遊業的復蘇”,在莫斯科、聖彼得堡等主要旅遊點,到處都是慕名而來的遊客。隨之而來的是各種旅行社遍地開花,其中也不乏一些沒有資質,只顧賺錢,不講任何信譽。
為了賺取生活費用,李某除去日常翻譯一些資料外,在旅遊旺季,還經常去一些旅遊公司幫忙作“兼職導遊”,所謂兼職導遊,就是沒有導遊證的導遊。李某告訴記者,自2003年俄羅斯被正式列入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國名單後,赴俄羅斯旅遊的中國遊客逐年攀升。與之相反,俄羅斯旅行社中缺乏大量中文導遊,在這種情況下,旅行社將目光盯在了中國留學生身上。一是因為雇傭學生費用較低,再者即使發生“旅遊事故”,旅行社也會把所有責任推到學生身上,自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李某對記者說,從目前情況看,俄旅遊業雖然已有復蘇跡象,但尚處于起步發展階段,難免會暴露出一些問題。
引入財務保障概念
自1999年起,俄經濟止跌回升,至今連續幾年保持增長趨勢。在經濟形勢改善的同時,俄政府對旅遊業表現出前所未有的重視,在改組後的經濟發展與貿易部內新設立了旅遊局。最為引人注目的是今年6月1日起生效的《俄羅斯聯邦旅遊業務基礎法》修正案。
《俄羅斯聯邦旅遊業務基礎法》修正案在2006年9月提出,俄羅斯國家杜馬2007年1月17日通過。該修正案要求旅遊公司在資金上保障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在受到侵害時給予賠付。根據新法,只有那些具有法人資格的、與銀行簽有民事責任保險合同、保證在對客戶失約而造成損失的情況下予以賠償的旅遊公司才能在俄羅斯境內從事旅遊業務。
修正案中正式使用“財務保障”概念,即在旅遊公司未能兌現對客戶的承諾而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由銀行擔保和保險賠付。修正案規定,“財務保障”分為銀行擔保和保險合同兩種方式,其數額取決于旅遊公司的業務性質,並分兩個階段逐步實施。第一階段從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從事國際旅遊的公司的財務保證金至少是50萬盧布,從事國內旅遊的公司的財務保證金至少是5000盧布,混合業務的公司的財務保證金至少是50萬盧布;第二階段從2008年6月1日開始,保證金數額分別提高至1000萬盧布、50萬盧布、1000萬盧布。財務保證金的有效期至少是一年,具體時效以銀行擔保書或保險合同日期為準。
該修正案進一步提高了旅遊市場的透明度和穩定性,確定了旅遊公司的責任和權利,從法律上保證了旅遊消費者的利益,從而結束了以前被欺騙的遊客即使拿到法庭判決也無法獲得賠償的尷尬情況。(作者: 趙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