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從嚴治警與從優待警相結合,按照政治建院、人才興院、科技強院、管理治院、形象塑院的總體要求,始終把加強隊伍建設作為維護公平正義、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內容,堅持“辦精品案件、創金牌法官,提高群眾滿意度、增強社會公信力,打造一流法院工作品牌”的工作思路,切實加強隊伍的思想政治、紀律作風和司法能力建設,形成了班子有活力、隊伍有凝聚力、審判有公信力的工作新局面,為建設富裕民主文明和諧的新包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加強教育培訓,提高隊伍素質
近年來,在院長張民的倡導下,包頭市中院始終堅持把培訓作為幹警最大的福利。在隊伍的業務培訓方面,一方面,與北京大學聯合舉辦遠程學歷教育,鼓勵幹警攻讀更高的學歷。另一方面,積極選派審判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上級法院組織的各項培訓,並保證必要的資金投入。中院還邀請法學方面的專家,通過講座、研討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審判實務研究,提高法官的綜合能力。同時,包頭市中院通過創辦內部刊物《理念與實務》,編寫《包頭市法院案例選編》,既有力地推動了全市法院的業務建設,也為幹警提高綜合業務素質和審判研究能力提供了廣闊的平臺。近幾年來,包頭市中院組織和參加各類培訓的人員達到1500多人次。全市法院幹警達到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佔95.6%。其中,包頭市中院達到本科學歷以上的幹警,佔全院幹警總數的97%,取得研究生學歷、學位的36人。
加強隊伍管理,堅持用人導向
包頭市中院把嚴格管理作為對幹警最嚴肅的愛護,不斷加強幹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狠抓機關作風建設。近年來,中院結合審判工作實際,開展了“注意小事小節養成”的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教育幹警細節決定成敗、小事反映本質,使每個幹警在學習、工作和社會生活中加強修養、提高素質。在幹部的選拔、使用和管理上,中院黨組堅持走群眾路線,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做到了選拔作風好的人,重用能力強的人,讓想幹事的有機會,讓能幹事的有舞臺,讓幹成事的有地位。近幾年來,包頭市中院分層次為全院2/3以上的幹警解決了職級待遇問題。2006年下半年,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功地完成了中院中層幹部的缺位競爭上崗,優化了隊伍的年齡結構和學歷層次,從而進一步激發了廣大幹警的工作積極性,增強了幹警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加強規范建設,提高司法能力
包頭市中院從制度建設入手,大力加強規范化建設,不斷健全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管理機制,通過制定審判工作考核辦法等一係列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審判和執行工作,完善監督制約機制,著力構建規范、文明、公正、高效的工作機制。一是制定了執行案件流程管理辦法。對執行案件的審查權、實施權和裁決權合理劃分,增強對執行案件的監督制約,規范了執行管理。對執行過程中被執行財產的評估、拍賣,統一歸口到司法技術鑒定處進行委托處理。二是制定了審判工作考核辦法。在審判工作的考核上,將審判委員會和各審判庭全部納入考核范圍,從案件合格率、審限內結案率、公開審判率、改判發回率、涉訴上訪率、調解率等11個方面進行全面考核,促進了審判質量和效率的提高。三是修訂了審判委員會規則。分設了刑事和民事行政兩個專業分會,增強審委會成員的專業化要求。四是制定了裁判文書抽查懲處辦法。五是制定了院長庭長指導監督審判工作辦法。
加強廉政建設,確保公正司法
在隊伍的廉政建設方面,包頭市中院始終堅持從嚴治警,做到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通過對全體幹警進行知足養廉、知恥防貪教育,利用違法違紀典型案件適時開展警示教育,堅持對有不良行為和不良反映的幹警進行誡勉談話制度,做到了警鐘長鳴。對于違法違紀案件,不遮醜、不護短、不手軟,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從而進一步營造了風正、氣順、心齊的良好工作氛圍,推動了工作的健康發展。近年來,中院紀檢組、監察室與兩級法院被反映幹警進行誡勉談話,對違法違紀的法官在全市法院進行通報有9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法官共19人。當事人對全市法院幹警的投訴率同比下降了55%。
加強文化建設,營造良好氛圍
包頭市中院把加強法院文化建設,作為營造充滿激情的法院工作氛圍和塑造法官高尚人格魅力的重要舉措,通過開展“養一點靜氣”等主題討論活動,強化法官的職業道德教育,開闊法官的司法胸懷,堅定法官的司法良心,提升法官的精神境界,增強了法官的團隊意識、崗位意識和責任意識,形成了具有凝聚力、向心力的法院文化。同時,通過建立書法繪畫走廊,組織幹警捐款建立法官愛心“基金”,開展法官助學活動,組建法官藝術團等多種形式,既增強了幹警的團結協作意識,豐富了幹警的業余文化生活,也為不斷激發幹警的工作熱情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為了進一步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市中院在全市法院開展了“十佳法官”、“調解能手”、“執行標兵”、“崗位之星”的評選活動,豐富了司法能力建設的活動載體,鼓勵了先進,弘揚了正氣。2003年以來,全市法院共有21個集體、27個個人受到最高法院、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及自治區高院的表彰。2006年,包頭市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先進單位”。2007年初,昆區人民法院還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院”。(袁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