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個稅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將于今年3月31日截止(若為節假日則順延)。雖然這項工作早已于今年1月1日開始,但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地稅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主動到市地稅局辦稅大廳進行自行申報的人數依舊較少。
對此,呼和浩特市地稅局所得稅管理處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很正常。有的人不願露富,覺得反正申報期限到3月31日才截止,因此不少人可能會選擇慢慢梳理、從容應對。還有,個稅申報需要一個過程,很多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人群需要對去年一整年各項收入做統計匯總,有的人對收入如何統計還尚未完全弄清楚。尤其是今年申報表格的填寫上要逐一填報各項收入的具體數額,所以對納稅人來說,一些零散的進項,往往要一筆筆地回憶、記錄,整個“年度盤點”工作也非常耗時。當然,不排除還有一些收入隱蔽性強的高收入者有偷逃個人所得稅的想法,而目前的自行申報規定對他們來說尚缺乏必要的約束力。另外,從去年個稅申報的情況來看,預計今年個稅自行申報的高峰期將在3月後來臨,所以也提醒個稅申報人應盡早申報。針對目前不少納稅人仍對他們的法定義務以及申報規定缺乏全面、正確了解的現狀,為贏得納稅人的信任,稅務部門在開展申報活動時主要仍以宣傳教育為主,強制手段為輔。今年,稅務部門的優先任務之一仍是加強對申報制度的貫徹執行。稅務局對稅務人員提出了微笑服務的口號,要求他們在辦理申報手續時,改善服務態度、提高工作效率,並多次重申,會對高收入人士的申報信息嚴加保密。
相關規定:
據了解,按照稅法的規定,如果個人在一個年度內工資、薪金、股息、紅利等所得,合計達到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無論平常是否已按規定足額繳納了個稅,或者是否已向稅務機關進行了申報,年度終了後,均需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此外,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都應自行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至于納稅人年度終了後的納稅地點,應區別不同情況來確定: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兩處以上的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取得多處生產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在境內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以上)主管地稅機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