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緩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2008年首批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龍苑新城210套經濟適用住房已開始公開申購,申購登記時間截止到4月11日。
龍苑新城位于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區政府北1000米。此次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共210套,每套建築面積為50-70平方米,銷售基準價格為1800元/平方米。
準予申購范圍為具有包頭市城鎮戶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3萬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于22.72平方米。符合購買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到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購程序按照“二級審核,三榜公示”的方式進行,“二級審核”即城鎮居民到街道辦事處領取《包頭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申請審批表》,由街道辦事處對申購家庭成員收入及住房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出具審核意見;各旗縣區政府負責進一步核實購房申請人的情況,匯總後送交市房管局備案。“三榜公示”即對由街道辦事處、旗縣區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審核後符合申購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在街道辦事處、旗縣區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市房管局指定的公示欄(或網站、媒體)分別進行10天公示。市房管局對審核、公示後符合條件者予以登記備案,核發《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是低收入家庭準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唯一憑證。審核、公示後符合條件者,可以到開發建設單位售樓部進行登記。
申購登記截止時間為2008年4月1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超過時限不予登記。本次銷售採取統一組織,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進行。(李艷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