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內蒙古頻道4月15日電 (吳計枚)
日前,通遼市科爾沁區勞動保障部門組織人員就新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進行了調查。從調查結果看,科爾沁區仍有部分企事業單位利用各種形式規避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的約束。
按照自治區政府有關文件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通遼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56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5.5元。這些沒有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企事業單位的具體表現為:
一、用計件工資形式規避最低工資制度;二、用無底薪提成工資形式規避最低工資制度;三、用包吃包住方式規避最低工資制度;四、把“最低工資”當“標準工資”來執行;五、某些用人單位採取不簽訂小時工用工協議,以小時工按日結算工資方式,使部分勞動者(如家政服務、鐘點工、保姆等)的小時工資低于最低小時工資5.5元。
目前,科爾沁區勞動保障部門已經採取積極推行以勞動關係三方協商討論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機制,完善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落到實處;指導、督促用人單位認真執行《最低工資規定》,按照規定的時限履行告知勞動者的義務,並依法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等措施予以解決這些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