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是國稅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的第一天。從今天開始,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進行房地產項目結算時將面臨嚴格和全面的土地增值稅清算。
〔不要讓“土地增值稅”最終“羊毛出在羊身上”〕
執行之日到來,但是各地操作細則多數還是懸而未決。根據《通知》精神,各省市區稅務機關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清算管理辦法。昨天,記者致電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的地稅咨詢部門,相關人士均稱,明確的細則內容都還沒有出來。“地方細則肯定是要出的,而且各地均在加緊制定中。”一位地稅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與此同時,國稅總局下發《關于使用新版不動產銷售統一發票和新版建築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業內認為這可以為土地增值稅等房地產交易稅種的科學徵收提供技術支持。
技術準備緊鑼密鼓
就在國稅總局下發清算土地增值稅《通知》的第二天,上海、深圳等地方地稅局網站上悄然出現了國稅總局下發的另一個與房地產稅種有關的文件,即《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不動產銷售統一發票和新版建築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日期同樣為2007年2月1日,即今天。
棲霞建設財務總監稱,這是在全國范圍內首次統一不動產銷售發票和建築業發票。“規范房地產交易環節的發票管理,將給相關稅收的科學徵收提供精確的審核依據,進一步嚴防逃稅行為。”上述人士表示,雖然這一規范做法將對營業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各種稅種的徵收都起到技術支持的作用,但其出臺時間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新政緊密銜接,且執行日期一致,不排除是在為土地增值稅這個計算和審核方式都比較復雜的稅種徵收做重點準備的可能。
從大摸底到局部試點
在記者進行的有關土地增值稅各地細則調查中,南京是細則正在逐步明確的幾個城市之一。
“《通知》下發後,地稅部門的第一個工作是在開發商中進行大摸底,了解每一個開發項目的開發日期、開發進度、銷售進度、竣工面積等內容,以預估可能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總額。”南京一位開發商介紹。“我們都已經針對這些內容填了調查表格,並上交地稅局。”
根據記者拿到的文件,南京地方稅務部門除制定《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規程》外,還將編寫《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指南》,以及著手開發土地增值稅清算軟件等。同時,南京已經選擇了浦口、下關、秦淮三個分局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試點。“在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市推開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這份文件稱。
開發商靜待政策推進
對于已經到來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代,市場在經歷了短期緊張後,目前已經進入理性對應時期。“土地增值稅徵收的合理性毋庸置疑。而各地稅務部門在執行上的嚴格程度將是保證這一政策執行效果的關鍵。”上海興海房產綜合開發公司副總經理謝國亞表示。
南京棲霞建設總裁陳興漢則認為,對于已經足額繳納預徵土地增值稅,又多以普通住宅開發為主的房地產開發商來說,清算不會對企業資金鏈有太大影響,如果拿地成本較高,利潤率均衡,甚至有清算後收回“退稅”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