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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政府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利潤不得超過3%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6-07 08:38   來源:北方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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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做好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工作,今年包頭市市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及管理的若幹意見》。明確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利潤空間不得超過3%。

    《意見》規定小套型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中套型不超過90平方米。對于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的立項、土地審批、規劃設計、工程建設以及建設標準、利潤控制(原則上不得超過開發建設成本的3%)、申購對象審批等規定。另外,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原則上5年內不得交易。為了更好地解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包頭市房產局將公布統一管理房源的全部信息,包括小區怎麼坐落、棟號、單元、樓層、面積、銷售價格等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文/萬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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