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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非普通住房契稅徵收恢復原有稅率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7-03 10:23   來源:包頭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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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包頭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的通知》精神,從2007年6月份起,包頭市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契稅恢復原徵收標準,按3%徵收,土地增值稅按1%徵收;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根據內政發〔2004〕48號文件規定,契稅按優惠稅率0.75%徵收,同時免徵土地增值稅。其他稅率按原有稅率暫不作調整。(王曉東 郝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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