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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期限將至 農民憂心觀望
2007年,首批退耕還林項目補貼政策到期。“眼下生態林、經濟林大多沒進入收益期,必須盡快出臺接續政策,防止生態反復!”全國人大代表、造林大戶牛玉琴呼吁說。
至2006年底,全國綠化先進縣、內蒙古清水河縣累計已完成退耕86.6萬畝。已有1.7萬戶農民共8.1萬人受益,分別佔全縣總農戶和農民人口數的67%和71%,退耕還林補貼已成為這個國家級貧困縣農牧民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
接受記者採訪時,陳增亮等退耕戶一再向記者打聽今後補貼政策的走向。“樹木倒都活了,可是樹苗只有0.5米至2米左右高,還沒胳膊粗,沒有補貼以後該怎麼辦呢?”退耕戶們憂心地說。
據內蒙古林業管理部門調查,目前大部分項目區松樹大多在0.5米至1.5米左右,長得較快的山杏大多在1米至2米左右,也沒進入挂果期,見效益的地塊在15%左右,最高不超過20%。
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副區長徐睿霞說,目前,西部退耕還林項目區大多處在年降水量600毫米以下的幹旱半幹旱地區,樹木成活難、生長慢,往往是“一年造林幾年補苗”。依照8年的補償期,大多數項目區難見效益,如果目前停止補貼,會明顯影響農民生活水平,甚至造成農民對退耕地重新墾植。必須盡快制定一個過渡期,出臺接續補貼政策,維護項目區退耕戶的心態穩定,鞏固多年來的生態建設成果。
接續政策:因地制宜差別對待
針對退耕還林補貼年限陸續到期的問題,部分代表認為,7年來形成一個完備有效的生態運行機制非常不容易,在接續政策問題上,應突出因地制宜的理念,防止撒胡椒面。
目前,我國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嚴重,尤其廣大西部地區的生態還十分脆弱。全國人大代表周衛健等人建議說,就西部地區來說,大范圍見效益,至少還需要5年至15年的時間,因此8年的補貼期限不宜一刀切,應根據各地林地的成長狀況,適當延續補償期限。
此外,他還建議,今後再安排退耕還林計劃項目時,補貼政策和項目應進一步向生態脆弱的西部省區傾斜,防止補貼資金撒胡椒面。
目前,退耕還林工程項目區每畝補貼50元的種苗及造林費,這是1999年確定的,近年來物價攀升,種苗及造林成本不斷攀升,西部地區造林需多次補植,補植補造等費用都沒有來源。尤其是隨著工程的不斷推進,新的造林地塊立地條件越來越差,大多地處高山、遠山,造林難度越來越大,在農村取消義務工後,主要採取專業隊造林的方式,成本進一步增加,相比之下補助標準偏低,某種程度上影響了退耕還林的質量和成效。
據林業部門測算,西北地區實際造林成本平均為每畝300元左右,其中,僅苗木費一項平均就達150元左右。為此,西部一些基層幹部建議將種苗補助標準由每畝50元提高到每畝100元。(記者 萬棟 任會斌 石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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