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雲龍 王亞光·
前不久,衛生部副部長馬曉偉在2007年醫院管理年暨全國醫政工作會議上強調,“對需急診搶救的患者要堅持先搶救、後繳費原則,堅決杜絕見死不救等違規違法行為。” 這個對廣大患者利好的消息,卻在近來遭到了業界和社會的一片質疑。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由于缺乏剛性的制度約束和相應的配套措施,這個良好願望恐怕難以落實。

資料圖片
欠費嚴重 醫院叫苦
近日,記者走訪了呼和浩特地區的幾家大醫院,院方普遍表示,“先救人,後繳費”原則醫院一直在實施,這已是老生常談的事了。內蒙古醫院有關負責人說,醫院實行總值班制度,保障患者在無錢情況下也能獲得及時救治。由處級以上幹部24小時值班,一旦總值班簽字,患者將進入綠色通道,接受優先治療。記者看到,在醫院總值班記錄簿上平均每天有兩三例,多時達到六例。
但是,醫院為此卻背上了沉重負擔。內蒙古醫院院長張文挺說,醫院每年因欠費、漏費損失上百萬元。這個包袱大醫院還有能力背,小醫院則無力承擔。政府給的事業補助資金剛夠給醫院離退休職工發工資,在內蒙古醫院以前補助只有700萬元,去年內蒙古醫院新蓋內科、外科大樓,政府的補助增加到1700萬元,但對于醫院的負債來說是顯得太少了。
記者了解到,欠費問題在全國許多醫院是一個普遍問題,一年少則十幾萬,多則幾百萬,由于缺乏機制保障,醫療欠費均由醫院承擔。一些地區規定,病人跑單的費用按比例由醫院財務、責任科室、責任醫生分擔。
內蒙古醫院副院長趙興勝說,以前醫院解決欠費問題曾經懲罰過主治醫生和所在科室,後因醫生意見太大而取消,改由醫院財務承擔。現在只能加強管理,避免出現此類情況。
趙興勝說,醫院不是司法部門,無法追回欠款。患者家庭條件困難也就算了,但是有些患者有能力承擔卻仍然逃費。今年1月份“110”警車送來一名身份不明、因腦外傷昏迷的患者。在兩個月治療期間,醫院承擔了所有費用,並為其雇了一名護工,負責日常起居。最讓醫院氣憤的是,同房病人說其家屬趁病房人少時來過幾次,但避而不與院方見面。後因病人無需再住院治療,醫院將病人送回家,其家屬卻以醫院並未將病人治愈為由拒收病人,醫院只能將病人安置在其親戚家,至今近3萬元的費用仍由醫院背負。
在互聯網上,近日許多人對此事發表言論。有網友質疑這一做法, 稱“先救人後繳費”的提法,極有可能在實際過程中演變為“救人之前不得收費,”從而加重醫院的欠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