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的正處級幹部江某收取項目申請單位的紅包,塞滿自己的腰包。近日,宣武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江某提起公訴。
去年6月,宣武檢察院審查一起貪污犯罪案件,該案犯罪嫌疑人交待說,他曾向本市一局級單位的江處長行賄10000元。宣武檢察院立即對此立案偵查,辦案人員吃驚地發現,江某和妻子都屬工薪階層,他們的家庭財產竟高達260余萬元。宣武檢察院責令江某說明財產來源情況,但仍有180余萬元無法說明合法來源,其行為已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近日,宣武區檢察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江某提起公訴。
經查,37歲的江某畢業于一所名牌大學,案發時擔任正處級幹部。江某交待說,他所在處室主管項目申報,相關單位申請項目都要通過該處進行,因此,每逢過年過節,總有項目申請單位向其“送紅包”,而他也總是照單全收。 (武新 、劉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