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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原組織部副部長楊哲信為賣官私刻公章

www.nmg.xinhuanet.com   2006-06-20 15:40   來源: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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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貪心部長罪案的“看點”,不僅在于他賣出的官帽多,而且身為組織部副部長的他竟然還從事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公文的低級犯罪,更有他在法庭辯解中發表的那些腐敗有理的謬論。

    2006年6月8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宿州市委組織部原副部長楊哲信腐敗案做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合並執行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其個人財產15萬元,追繳其非法所得96.8萬元。

    與楊哲信腐敗案直接相關的人是王昭耀。像已經被執行死刑的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一樣,王昭耀也是副省級幹部。

    在2005年1月閉幕的安徽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以高票當選為安徽省九屆政協副主席的王昭耀排名在幾個副主席之末。而正常情況下,王昭耀不是排名第一第二,也應是政協黨組書記。此時,就像當年流傳“只要反腐不放松,早晚抓住王懷忠”的民謠一樣,坊間開始有了“腐敗壞種(懷忠)沒跑掉,遲早抓住王昭耀”的說法,這一切,使身為宿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的楊哲信和他的哥哥——宣城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副廳級)楊楓有了不祥的預感。

    果然,同年4月22日,安徽省委高官找王昭耀談話,讓其“離職休養,講清問題”。同日,王昭耀在安徽省行政事務管理局接待處任處長的妻子與在共青團安徽省委任職的大兒子被“雙規”。對楊哲信不利的是,王昭耀在接受調查時,供出了其有大批財產保存于楊哲信處。今年5月16日和6月1日,楊哲信、楊楓哥倆先後走上被告席。

當庭解讀“賣官邏輯”

    5月16日,楊哲信受賄、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案的庭審,在安徽宿州中院進行。

    從調查質證到法庭辯論,楊哲信都表現得十分沉著鎮靜,表情、語氣始終保持著組織部長的風度。無論是回答問題,還是發表陳述,他都悠然自得並有節奏地顛著左腿。他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幾乎全部認賬,卻對其中多次收錢和賣官的性質竭力辯解,並且拋出了一套令人咋舌的腐敗邏輯——

邏輯之“非正常禮金”

    他說,好多人給他送錢,都是朋友托朋友,有的人他根本就不認識,放下錢就走了。楊哲信對此類交易的辯解是,像這樣的事,我實在推不掉,我也要有社會關係,不能把關係搞僵,實際上朋友之間送送禮,屬于正常的禮尚往來,最多也只能算是“非正常禮金”。

    針對楊哲信的辯解,公訴人與他有了如下對話:

    公訴人:這麼多人給你送錢,而且送了這麼多,你給他們送過嗎?

    楊哲信:沒有。

    公訴人:別人給你送,你從不給別人送,這怎麼能算禮尚往來?

    楊哲信:……

    公訴人:假如你不是組織部長,會有這麼多人給你送錢嗎?

    楊哲信(小聲嘟噥著):這我就不知道了。

邏輯之“逢年過節看望領導是規矩”

    楊哲信被指控的受賄大都發生在春節和中秋節期間。比如靈璧縣某醫院副院長張某為了到縣醫院任職,利用中秋節和春節看望領導為借口,先後4次送給楊哲信4萬元。許多鄉鎮的幹部為了得到提拔重用,也大都是利用年節登門送禮的。

    記者發現,在楊哲信共228次的受賄中,有近200次發生在中秋節前後或者春節前後。

    楊哲信對此卻獨有一番見解,他辯解說:“逢年過節,縣直各局、各鄉鎮的一把手到縣委領導家看望,這是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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