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就2005年至今的舉報線索受理情況進行通報。其中,在涉及到國家幹部的舉報中,舉報科級幹部911人,縣處級幹部491人,廳級領導幹部31人。
據了解,全省控申部門共受理舉報線索7105件,審查處理了6865件。在受理的舉報線索中,舉報貪污的3861件,受賄的1130件,挪用公款的298件,行賄的89件,濫用職權的348件,玩忽職守的168件,其他765件。
在審查處理舉報線索的同時,省檢察院對保護舉報人採取了一些有力措施。第一,嚴禁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單位和被舉報人;第二,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單位;第三,對舉報人進行報復陷害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移送主管部門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等。(李清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