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生即將畢業離校之際,北大舉辦了“廉潔自律、愛崗敬業”座談,30多名即將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企工作的畢業生代表參加了活動,座談會上簽署了“走上工作崗位後不行賄受賄”承諾書,並向全國大學畢業生發出廉潔自律的倡議書。(6月30日《京華時報》)
在如今行賄受賄成辦事的“敲門磚”,很多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今天,很有必要讓大學生在走進社會之前做出不行賄受賄的承諾,雖然承諾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對承諾人來說意義各不相同,但是承諾總比不承諾好。不過,北大畢業生的承諾書雖然有積極的一面,但更多的透露出學校的無奈,讓人覺得這是一種形式。
首先,學校把簽署不行賄受賄承諾書的范圍限定在即將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企工作的畢業生中,這說明了學校知道這些崗位容易出現行賄受賄,所以才給他們打“預防針”。可是其他專業畢業的學生呢,難道他們就不會行賄受賄嗎,在目前這樣一個大環境下,很少有不行賄受賄的崗位,就算生活中也是不可避免的。既然都是畢業生,就應該同樣簽署這樣一個承諾書,這才顯得學校教育上的公平。小氛圍的簽署讓人覺得,之所以學校只讓圈定范圍內的學生簽署不行賄受賄承諾書,不是基于學生的考慮,而是為了學校的聲譽,因為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企工作的畢業生一旦因為行賄受賄而“出事”,影響將是很大的,勢必會影響到學校的聲譽,因此才有這樣的圈定。
其次,學校也認為承諾書並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留在學校存檔,而存檔的目的還是為了今後證明自己,一旦自己的學生因為行賄受賄而受到法辦,學校可以拿出承諾書來表明學校已經盡到了職責。或許以上只是一種猜測,但是卻是實際存在的,根除行賄受賄這類醜惡現象是國家的決心,不管是普通高校還是名校,都應該盡到自己的職責,要多為學生、國家考慮,而不應該只考慮己校的名譽,那樣的話就顯得太無奈了。(董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