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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自建住房實為何成為特權房

www.nmg.xinhuanet.com   2006-07-23 16:44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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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呼和浩特5月17日電(記者吳獻)記者最近在西部一些省區採訪時發現,行政事業單位集資自建住房在許多城市成風。在國家實行房改之後,一些行政事業單位還自建住房,造成了新的社會不公平,助長了不正之風和腐敗,不利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在商品房市場的漲勢中,一些擁有某種權力的單位集資自建的住房,多是建在優良的區位,每套面積動輒100多平方米、200多平方米,卻以半福利的方式售給單位職工,售價與市場價相差懸殊。

    我們不反對行政事業單位正當的集資建房,但問題是自建住房單位的職工或配偶早已按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了公有住房,享受了國家房改政策,而在單位集資建房中又享受了大多數老百姓享受不到的種種“優惠”,在社會上造成苦樂不均現象。

    集資自建住房的單位大多具有一定的特權,利用自身的關係,以低于“招、拍、挂”交易方式的價格獲得廉價土地,輕而易舉地打通各種關節,享受在工程建設稅費方面的多種減免和優惠政策,大幅度地降低了工程造價。這使得原本住房條件就不錯的一些單位職工,住房越來越好,有的或擁有了幾套住房,或以市場差價獲取厚利。而大多數住房本來較差的城市居民,卻只能以高價購買商品房。這造成居民住房條件的“兩重天”,顯現了政府在住房管理上的漏洞。

    自建住房的行政事業單位以非“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土地,還造成了土地交易市場的不公平。一些單位自建住房時在標準上互相攀比,浪費了大量資源,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壞政府形象。據房地產業內人士透露,某些單位自建住房時不進行招投標,導致工程中收取回扣、偷工減料等現象多有發生。某些單位領導調動時,若趕上自建住房,便能多得一處大房子,這就容易造成一些單位的領導幹部利用職權,以遠低于市場的價格購買多套房屋,攫取不正當的利益。

    當前,房價上漲幅度大,廣大群眾意見不小。政府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並採取措施加以規范治理,剎住那些行政事業單位有損社會公平的自建住房歪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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