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2月下旬購買了一塊某品牌的電子表,可是買後第二天手表就不顯示時間了,李先生到商店專櫃詢問,售貨員說是電池的問題,並為其更換了電池。可是幾天之後手表又出現新問題,手表的日期會自動回到2000年1月1日。李先生認為這是手表的質量問題,希望可以更換一塊手表。 工商部門建議:根據有關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由于性能故障,一年內手表維修兩次,第三次出現問題可以要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