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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4日從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了解到,日前,該局委托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78家企業經銷的珠寶玉石首飾進行了隨機抽檢,發現合格率僅為38.7%,部分珠寶玉石經銷商涉嫌欺詐消費者。
據了解,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此次監測對珠寶玉石首飾的內在質量及貴金屬材料的純度、重量、工藝要求、印記、標識物這6個項目進行了全面檢查。在隨機抽取的124個批次的樣品檢查中,合格48個批次,批次合格率僅為38.7%。多數被抽檢的珠寶玉石都存在定名不正確、以低充高、印記及標識不規范等現象。
根據國家有關標準,人工處理的珠寶玉石,銷售時應該注明“處理”二字或者注明處理方法,合成寶石中的“合成立方氧化鋯”不能標注為“鋯石”,模倣天然寶石應該冠以“倣”字。但是在實際銷售中,很多不法經銷商混淆概念,將經過人工處理與人工合成的寶石當作天然產品,將黃晶、橄欖石等統稱為玉,誤導消費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郭鵬飛、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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