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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發展60件大事之一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3-3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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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件大事推動內蒙古發展
    
    內蒙古自治區北與蒙古、俄羅斯等國家接壤,有著很長的邊境線。成立60年來,各民族團結一心,共同創造了令人矚目的輝煌成就。這些成就離不開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尤其得益于黨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正確的政策。黨對內蒙古的民族政策是黨的民族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形成和其他民族政策有著共同的基礎,更有著獨特的內蒙古特點。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內蒙古生根開花

    1949年9月29日,新中國的建國綱領——《共同綱領》規定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互助,還規定民族區域自治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在建國前建立的內蒙古自治區,為我國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形成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也為多民族國家解決民族問題提供了借鑒。

    早在討論建黨問題的時候,毛澤東就發表了幫助蒙古等少數民族實現自治自決的重要主張,李大釗、陳獨秀等也就蒙古民族問題發表了重要論述。建黨初期,我黨曾經嘗試提出在聯邦制內建立自治邦的形式。1931年,《中華蘇維埃憲法大綱》規定:“中華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國家的權利。”當然,這種觀點是不符合中國國情的。

    當時,共產國際提出民族自決權是解決殖民地、半殖民地問題的綱領,聯邦制是各民族勞動人民走向完全統一的過渡形式,而且在俄國取得了成功。中國共產黨是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成員,很自然地接受了共產國際的基本觀點。1935年的毛兒蓋會議也提到少數民族有獨立的自由權。

    1935年,中共中央發表的《對內蒙古人民宣言》闡述了黨對內蒙古革命的方針政策。這是中國共產黨結合當時內蒙古的實際,係統闡述內蒙古民族問題,指導內蒙古革命的綱領性文件。黨在20世紀30年代末40年代初放棄了聯邦制設想,不再強調民族自決權,而確立了民族區域自治的政策。

     1936年,黨在《關于內蒙工作的指示信》中明確指出:“一切民族應當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最親密地團結起來,以加強抵抗侵略的力量。中國各民族間的仇視和離散,將被日本帝國主義用來奴役這些民族。”日本利用末代皇帝溥儀在東北建立了偽滿洲國,把東北三省淪為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地。他們還打著支持內蒙古獨立自治的旗號,實際上是要變內蒙古為其殖民地。

    1938年10月,毛澤東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的報告中提出:“蒙、回、藏、苗、瑤、夷、番各民族與漢族有平等權利,有管理自己事務之權,同時與漢族聯合建立統一的國家……”這是我黨第一次全面提出關于解決國內民族問題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政策。

    1939年中央成立了西北工作委員會,研究西北五省的民族問題,後又建立了民族學院,設置民族問題研究室。1940年制定了《關于回回民族問題的提綱》、《關于抗戰中蒙古民族問題的提綱》,成為抗日戰爭時期我黨解決民族問題的綱領性文件。

    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共產黨在內蒙古地區發動了大規模的自治運動,進行了以民族區域自治解決內蒙古民族問題的偉大實踐。通過成立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廣泛地團結了蒙古族、漢族及其他少數民族,開展了自衛解放戰爭和民主改革運動,奠定了實現全內蒙古民族區域自治的堅實基礎,開辟了以民族區域自治解決國內民族問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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