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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申報別走上“撤資大限”的老路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4-1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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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六(3月31日)是年收入12萬元者自行申報個稅的截止日期,但就現狀來看,“3.31大限”似乎並沒有起到十分明顯的效果。據國家估算,全國今年應自行申報個稅的人數有600多萬,而目前自行申報的人數還未佔到1/5。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納稅和申報的截止期限可依法順延到假期結束之後,即4月2日24:00。(3月27日《新聞晨報》)
    
    我以為,國家稅務總局拿法定假期做文章,順延個稅申報截止期限的理由是不夠充分的。任何一項政令的出臺,都是經過深思熟慮、反復論證的,是不能說變就變的。國家稅務總局在將3月31日定為截止最後期限的時候,其實就應該知道這個日期是不是節假日,會不會影響到政策的完美執行。如今,在截止日期來臨之際,政策制定者輕易改口,將“3月31日前未自行申報個稅者將受罰”,改為“依法順延到4月2日截止”,此舉未免過于隨意,不但影響了政府的信譽,也為政策的執行開了一個不利的“口子”。
    
    “口子”一旦打開,無疑會加大政策的執行難度。據中國證券報刊登的消息顯示,自3月13日至19日,個稅自行申報人數以日均4萬人的速度“突進”。此前,政策已經執行兩個多月了,為什麼一直動靜不大,而一到3月中旬,馬上就有這麼多人“突進”呢?顯然是因為“大限”日期臨近,而政策始終未見松動,部分“缺乏耐心”的高收入者開始自覺納稅。但是,這畢竟是一少部分人——“未佔到應納稅總人數的1/5”。那麼,其他4/5的人為什麼還按兵不動?顯然還是在觀望,在僥幸等待。如今,國家稅務總局將納稅申報截止日期順延一天,再次讓他們隱約感受到了政府的無奈和妥協,也再次看到了僥幸逃脫納稅的希望。我相信,接下來的一周時間內,日均4萬人的“突進”速度肯定會受到些影響。因為按照歷史經驗,“口子”一旦打開,“順延”一旦開始,那就有可能繼續“順延”下去,直到政策失靈,“嚇死膽小的,跑了膽大的”。
    
    這樣的教訓不是沒有。2005年,中國發布官員從煤礦撤資的“9.22大限”,但直到最後期限日,也沒有一名公務人員從煤礦撤資,因為內蒙古將自己的期限延長到了當年10月。接下來,河北省將撤資大限延長到了當年9月30日,河南更是兩次更改期限,第一次延長到當年10月10日,最後又延長到次年7月日……執行不力,懲處不嚴,政令成了橡皮筋,于是,官煤勾結至今依然無法杜絕。
    
    鑒于此,我希望個稅申報制度別走上“9.22大限”的老路。畢竟,這一次“順延”還能拿“節假日”忽悠一下納稅者,如果再度“順延”,或者各省市也像調整“9.22大限”日期一樣,效倣調整報稅截止日期,那麼,不僅剩下的4/5高收入者不配合納稅,那自行申報的1/5也要大呼上當了。政令能否得到落實,違規者能否受到懲罰,不僅考驗政令的權威性,更考驗職能部門的執行力。
    
    不是規定“3月31日前未自行申報個稅者將受罰”嗎?那就讓心懷僥幸者見識一下政令的尊嚴吧。離3月31日還有幾天,國家稅務總局要想呵護信譽,維護政令尊嚴,現在回頭還來得及。(劉克軍)

來源:紅網  
(編輯:李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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