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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級差的含義
如果第一志願招不滿,對第二志願填報本校的考生,有的高校會規定一個分數限制(具體分值會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如考生王以650分的成績第一志願投檔到甲大學,但落榜。假設王將乙大學填為二志願,而該校規定級差為高于本校一志願錄取最低分(或平均分)50分,王的考分減去50分後高于前述的最低分(或平均分),則王的檔案才可被投入乙大學。此50分的分值就是乙大學針對二志願考生的院校級差。但應注意,若將此類高校填做二志願,你還得留心該校近年是否一志願滿額,如是,則要慎填,否則考分再高也無意義。
院校級差還有一種情況是:高校在一志願生源充足的情況下也接收一些(因一志願報考他校落榜)二志願填了本校的高分考生,其級差分值和接收比例也會先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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