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24日,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決定,為了深入貫徹《中華人名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堅定不移地實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確定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頒布日)為全國土地日。 1998年8月29日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將“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定為基本國策。
1998年8月29日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將“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定為基本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