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去年8月食用油率先漲價之後,今年我國食品價格一路飆升:4月豬肉價格開始上漲,5月雞蛋、蔬菜價格又開始上調,然而漲價的食品還不止這些,6月、7月開始,幾乎所有的食品似乎都在成本壓力的推動下開始提價,然而,誰來為農副產品、方便面、飲料這些與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產品提價埋單?企業難道只能以漲價的方式來緩解成本壓力?
成本上漲,產品“變相漲價”
激烈的市場競爭使產品價格變得透明,漲價怕失去市場,不漲價企業的利潤又難以維持,因此,今年在成本壓力下“換裝”、“瘦身”等一係列變相漲價的行為由此衍生出來。在殘酷的競爭中,如果不是行業的整體行為,單一企業擅自行動不免會成為“出頭鳥”,因而企業不敢輕言提價,一些飲料、方便面企業就以“減量不減價”的方式來實施變相漲價策略。本來,在成本攀升的壓力下產品漲價無可厚非,但“減量不減價”這種打擦邊球的方式實在不可取,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消費者是“價格同盟”的受害者
在農副產品供應趨緊、食品原材料價格上漲之後,食品企業抓住機會以此作為漲價的“理由”,揚起行業統一行動的大旗,以“價格同盟”的方式來化解原材料價格上漲帶來的壓力,這樣的行為不僅削減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還直接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今年蘭州拉面限價、方便面集體漲價等事件都反映出市場自由競爭正在被破壞,而更令人們擔心的是,這些行業協會組織的統一漲價成為事實以後,是否會造成“行業協會有權並且可以組織行業內商品統一漲價”的假象,從而激起其他行業協會出面組織統一漲價的衝動。不論這能否成為事實,但我們可以預見,與人們息息相關的消費品價格不斷上漲,受害的終究是廣大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