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房管所原所長賈鴻儒因為擅用職權亂發證件,導致280萬貸款至今無法收回,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近日被和林格爾縣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據了解,2001年2月,托克托縣房管所所長賈鴻儒在為托縣一房地產開發商張平辦理房地產抵押貸款登記時,採取虛列房屋所有權人,虛增房屋面積的手段,違規為張平辦理了房屋他項權利證,張平用這些房屋他項權利證從和林縣城關鎮信用社貸款210萬元。2005年5月16日,張平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由于經營不善,宣告破產,和林縣城關鎮信用社的貸款本息共計280多萬元至今無法收回,給和林縣城關鎮信用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今年4月,和林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賈鴻儒立案偵查,後移送審查起訴。近日,賈鴻儒被和林縣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文/王宇婷 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