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再次重申黨中央和自治區有關制止婚喪嫁娶大操大辦等黨紀政紀條規,同時提出若幹個“不準”,進一步規范幹部職工操辦婚喪嫁娶等活動。
若幹個不準包括:不準分批次、分地點多次操辦,變相突破核定的宴請規模;不準動用公車操辦婚喪嫁娶等活動;不準以過生日、喬遷新居、工作調動、子女升學等名義宴請除親屬以外的人員和收受禮品禮金;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無償借用公共設施,佔用公共場所,動用公款公物辦理婚喪嫁娶等事宜;不準利用職務影響向分管或主管范圍內的單位、個人及服務對象打招呼、發請柬和宴請收禮;不準借機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有關人員的禮品、禮金;不準借機接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用公款贈送的禮品、禮金;不準在殯葬活動中舉辦各種封建迷信活動等。
上述“硬杠杠”出臺後,該市黨員幹部認真遵照執行,紀檢監察機關加強監督檢查,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