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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1-2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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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和條件等、其它法律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結婚

    第三章家庭關係

    第四章離婚

    第五章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法是婚姻家庭關係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來源:中國婦女網  
(編輯:李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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