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平市婦聯2002年信訪接待的投訴顯示,家庭暴力和第三者問題佔投訴總數的40%,今年第一季度家庭暴力和第三者問題的投訴高達91件,約佔總數的30%。
針對婦女在家庭中遭受暴力這一最突出、最普遍、而又最不被人們關注的問題,南平市委高度重視,由南平市婦聯牽頭,與市委政法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以南婦[2003]綜字第6號文聯合制定並已出臺了《南平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暫行規定》。規定詮釋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倡導男女平等,尊老愛幼、尊重婦女、家庭和睦的社會主義新風尚,將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疇;重申在全市公民中廣泛開展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和道德教育,以增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防范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充分調動各級基層行政組織、調解委員會組織等部門對家庭暴力的防范和調處作用;具體規定了政法機關和有關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對家庭暴力應採取的相應處罰措施和監督手段。
為進一步加強反家庭暴力工作,及時受理和查處家庭暴力案件,南平市還將設立完備的家庭暴力投訴機構,使反家庭暴力投訴機構網絡化;在各級公安機關的法醫鑒定部門成立“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以保全被害人的證據,為其提供鑒定費用的減免和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