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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立法監督“紅頭文件”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2-0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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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長沙12月3日電(記者陳黎明)記者3日從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了解到,今後湖南省內縣以上人民政府發布決定、命令等,都必須接受省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或超越法定權限增加社會公眾義務的“紅頭文件”,將被依法廢止。

    《湖南省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已獲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審查通過。此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民、企業等認為政府規范性文件存在不適當情形的,都可向備案的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要求,由人大組織專家再進行審查、研究。

    《條例》還規定,6類政府規范性文件發布前必須報送人大常委會備案,具體包括省政府、長沙市政府制定的規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社會公開發布的規定、命令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並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文件;縣以上政府辦公部門公開發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並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文件等。

來源:新華網  
(編輯:李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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