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內蒙古頻道1月24日電(包秀文 吳佩明)據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法院介紹,該院為維護司法公正,確保法院隊伍廉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自今年開始自行出臺施行廉政保證金制度。
廉政保證金制度是指阿拉善左旗法院幹警每月向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資金(即個人廉政保證金),單位每月匹配一定數額的廉政保證金,存入專門賬戶,實行年度考核獎懲制度。廉政保證金的繳納對象為全院幹警(包括人才儲備人員)。
從今年1月1日起,全院幹警開始每月向單位繳納廉政保證金50元,人才儲備人員每月向單位交納廉政保證金20元。單位每月按1:1的比例匹配廉政保證金。保證金以年度形式返還。凡年度內遵守廉政規定,經考核未發生違法違紀問題,返還當年個人繳納的部分,同時將單位匹配部分作為獎勵一並發給本人。院領導和環節領導實行“一崗雙責”,對分管和所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分管和所在部門受到通報、黨、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追究違法違紀行為發生時的領導責任,對個人保證金和單位保證金給予扣罰。該制度的施行其作用旨在提醒全體法院幹警廉潔執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