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4月23日從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獲悉,今年一季度,內蒙古審計機關共查出違規問題金額4.2億元。
1至3月份,內蒙古審計機關共對228個單位進行了審計。其中,對9個單位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對51個單位進行了效益審計,對57人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中,共查出損失浪費問題金額1621萬元,發現侵害人民群眾利益問題金額3萬元,查出被審計單位損益或財政收支不實問題金額2038萬元,查出領導幹部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34萬元。
通過審計,為國家增收節支9926萬元,已上交財政7185萬元,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1831萬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910萬元。審計後核減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資或結算額4731萬元,為被審計單位挽回或避免損失1554萬元。(楊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