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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開展國企領導“七個不準”專項工作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5-0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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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專門下發通知,要求自治區各直屬企業、駐自治區各中直企業黨委、紀委年內要集中開展全面貫徹落實“七個不準”專項工作。

    今年初,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對國有企業及其領導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就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提出了“七個不準”的要求,即: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要嚴格自律,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同業經營或者關聯交易為本人或者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不準相互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不準在企業資產整合、引入戰略投資者等過程中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不準擅自抵押、擔保、委托理財;不準利用企業上市或者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定向增發等過程中的內幕信息為本人或者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不準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提供虛假財務報告;不準違規自定薪酬、兼職取酬、濫發補貼和獎金。

    此次專項工作分學習宣傳、自查自糾、監督檢查三個階段進行。4月下旬至6月底,集中開展“七個不準”學習宣傳教育活動。7月初至9月底,集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10月1日至12月底,集中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自治區國資委要採取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國有企業自查自糾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對自查自糾不力的國有企業以及企業領導人員要進行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整改;對嚴重違反“七個不準”要求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自治區紀委將對國有企業開展此項工作的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對不認真開展專項工作的國有企業將組織其重新開展,對存在“七個不準”問題又不主動糾正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要依法依紀查處。



 

來源:內蒙古日報  
(編輯: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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