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春旺談去年我國檢察工作改革5大重點

www.nx.xinhuanet.com   2006-03-11   來源: 新京報
 

    最高檢保障公民獲國家賠償

    去年,中國的檢察機關重點抓了建立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報備、報批制度等五項改革。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在接受由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採訪時透露,按照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報備報批制度的規定,省級以下檢察院對職務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必須報上級檢察院備案審查,撤案、不起訴必須報上一級檢察院批準。

    賈春旺表示,推行這項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的監督,進一步完善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監督制約機制,保障職務犯罪偵查權的正確行使,提高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質量。

    此外,逐步推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賈春旺認為,這樣不僅有利于及時、全面地固定證據,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而且有利于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是完善檢察機關司法鑒定機構和人員的管理體制。最高檢去年下發通知,明確檢察機關的鑒定機構不再面向社會從事鑒定業務,鑒定人員不再參與面向社會的鑒定機構組織的司法鑒定活動。

    第四是完善了刑事賠償確認程序。為進一步解決“賠償難”的問題,保障公民依法獲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最高檢決定,地方各級檢察院對申請賠償的違法侵權事項擬不予確認的,應當報請上一級檢察院批準。上一級檢察院發現下級檢察院對刑事賠償案件不依法受理或者不及時作出刑事賠償決定的,應當責令下級檢察院予以糾正。

    第五,人民監督員制度是檢察機關為了加強對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外部監督,從2003下半年開始推行的一項改革措施。賈春旺介紹,截至去年底,全國有80%的檢察院實行了人民監督員制度,選任人民監督員2萬余名。共有8495件擬作撤案、不起訴決定和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三類案件”進入監督程序,其中人民監督員不同意辦案部門原擬定意見的413件,經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審查,決定採納175件。

    對沒有採納的,檢察機關均依據事實和法律向人民監督員作了說明。 (記者 廖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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