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網上公示副市長述職報告,自評98分”的新聞出爐後,一石激起千層浪,讚彈皆有。就在理性的人們還在思量98分到底高不高的時候,11月6日《南方日報》的一則新聞又放出了政績自評分的新“衛星”:廣東全省對2007年、2008年黨政領導幹部基礎教育工作責任進行考核的成績,自評分數最高的是廣東肇慶市端州區,打了滿分,絕大多數地區都比較“自信”地打了90多分。
98分怎麼說還有2分“需要努力”或“值得努力”的彈性,這100分就活活堵死了“可是、然而、但是”的退路——沒話說,這就是大完美。當然,我們不能因為學過辯證法就對滿分的自評分心生疑念,畢竟,一來公眾對政績自評的標準與體係暫不知悉,二來這高分是實指與虛指也難推定,因此,我們不妨暫且給自評者的勇氣一點掌聲,也為政績自評公開透明的晾曬機制叫聲好。
然而,出于常理常情的考量,政績自評分普遍就高不就低,如此“不約而同”,恐怕也蘊含著復雜的官場語義:一者,分數打得太低,則意味著很多本職工作沒有做好,俗話說不知者無罪,如果連自己都知道分數不高,恐怕就難免要接受民意的問責了,這實在比硬著頭皮打高分要痛苦得多;二者,官員和地區的分數,其實大抵都不是一個人的事情,背後還有若幹同僚的眼睛在盯著,如果自己分數打得太低,難免會拖累了人家的均值,大家都在一個桌子上吃飯,你打“不及格”,他還好意思打“優秀”?三者,所謂政績自評分,不比學生的操行,那是事關當事人、當事部門能力、素養、成績等實際利益的一桿尺子,特別是不明真相的群眾難免會把自評分當真,如果太低,輿論監督與群眾監督是鐵定要順藤摸瓜的,冷幽默顯然比自找麻煩輕松多了;四者,自評分不是一個獨立的分數,往往是要和同級部門、同級官員橫向比較的,各家各人的評估標準很可能語出多門,如果分數太低,萬一別人打高了,差距大了也沒法交代,保險起見,還是把這個風險規避掉的好。
種種因由,在缺乏客觀可比性機制下,自評分注定是不能打低的。換言之,如果讓這些部門與群眾面對面,一方打分一方質詢,看看還有誰敢給自己打滿分?可見,政績自評風高得離譜,不是人家把自己看得過高不清醒,而多是身不由己的權宜之策。所以,還是理解萬歲。
因此,大家都別太把過高的自評分當回事,更不要上綱上線批評。政績分高還是低,恐怕還是群眾的尺子量得最準——也正是認準了這個理,中共中央辦公廳、中組部10月陸續出臺了一個《意見》、三個《辦法》,這一幹部考核評價新模式的啟動,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加重“民意分”的權重。從長遠來講,也只有讓“民意分”真正決定幹部政績的分量、進而決定幹部升降任免,自評分才會從“不勝寒”的高處降下來,真正貼合民意,深孚民心。(來源:新華網 作者:宋桂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