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郵箱 用戶名 密碼
站內搜索
新華網首頁 中國政府網 新聞 時政 國際 財經 體育 圖片 社會 法治 軍事 直播 文娛 科技 職場 音頻 網評 證券 論壇
  您的位置 首頁 >> 青海頻道 >> 新華網即時熱點新聞

新《道交法》實施 機動車無過錯擔責不超10%

  新華網青海頻道西寧05月02日電   “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事故,機動車如無過錯,超過機動車交強險賠償限額的部分,機動車的賠償不超過10%。”昨天(5月1日)起,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開始施行,記者獲悉,當中進一步明確了汽車在無過錯的情況下撞人的賠償責任。

 

    據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自4年前實施起,就一直得到社會廣泛關注,尤其是當中的第76條對“撞了不白撞”的規定,廣大司機特別反映強烈。

    2007年,針對這一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審議,並于當年12月29日作出修改決定。第76條被修改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記者 白明輝)

 
 
打印本稿

發表評論

  推薦給朋友:
〔關閉窗口〕

新華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新華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新華社和新華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新華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新華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新華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稿件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係。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新華網聯係。

:::新華網新聞檢索:::
:::圖 片:::
春遊高原古寺
春日白鷺舞高原
:::要 聞:::
· 西寧質監部門為遊樂設施"體檢"以確保遊客安全
· 青海省馬復興等10人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 西寧市兩名優秀農村電影放映員受到文化部表彰
· 青洽會暨鬱金香節籌備工作就緒 擬簽約240多億
· 吸取4•28事故教訓 質監部門全力排查安全隱患
· 青洽會暨鬱金香節活動豐富充滿濃鬱的節日氣氛
· 青海省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情況良好但也存在問題
· 整頓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青海查處7起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