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青海頻道西寧05月11日電 今年,我省將啟動第二次經濟普查工作,普查標準時間是2008年12月31日。
第二次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省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范圍包括採礦業、制造業、交通運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等。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動等情況。省政府要求,所有普查對象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各級機關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幹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質量。(來源:西海都市報 作者:何敏)
編輯: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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