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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保護信息安全有法可依 網上罵人可判刑

( 07-21 09:20:28 新華網山東頻道)
 

    新華網山東頻道7月21日電 竊取他人網絡賬號、發送垃圾郵件、在留言板上抨擊他人……這些網上行為都將受到嚴懲,個人最高罰款5000元,單位最高罰款15000元,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記者日前從青島市公安局獲悉,青島市今年將出臺《計算機信息係統安全保護管理規定》,使信息係統安全保護有
法可依。

  該《規定》要求計算機信息使用單位必須設立安全管理責任人;明確界定了危害計算機信息係統安全的違法行為,將多種常見的具有社會危害性,但有關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的違法行為納入其中,如竊取他人賬號、假冒他人名義發送信息,或向他人發送垃圾信息,以營利或非正常使用為目的,未經允許向第三方公開他人電子郵箱地址等等。


  作者:徐燕華 實習編輯:宋榮華 來源:生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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