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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解放初期蓋的老平房,10年前姐姐以兩萬元錢賣給了妹妹。現在面臨拆遷的老房子價值飆升到了近40萬元,妹妹卻被告知,10年前的這樁買賣不算數了。30日,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法院特意選擇在拆遷區域設立社區法庭,公開審理了這起頗具代表性的親屬之間房屋買賣糾紛案件。
原告于明娟起訴的對象是姐夫王兆棟和姐姐于春光。除了這兩名被告,王兆棟的哥哥王兆斌作為第三人也被牽扯進來。原告訴稱,她戶口所在的李滄區板橋坊村593號房屋登記人是王兆斌,另有該村139號的房屋登記在王兆棟名下,1997年王兆斌與王兆棟互換了房屋,但是一直沒有辦理過戶登記。1997年10月,姐夫王兆棟和姐姐于春光以兩萬元的價格把板橋坊村593號房屋賣給了原告,原告當時已經付清了房款,之後這處房屋也一直由原告居住和使用。現在兩被告否認買賣行為,並拒絕協助原告辦理過戶手續,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老房子歸自己所有,判令被告協助自己辦理過戶手續。
在法庭上,被告方否認了原告方關于兄弟兩人房屋互換的說法,認為訴爭房屋的產權一直屬于第三人王兆斌所有,原、被告之間雖然達成了房屋買賣協議,但是由于第三人不同意,所以買賣無法完成。第三人當庭提出,2005年兩被告找到自己,稱要把訴爭房屋賣掉,自己不同意。由于當事人各持己見,互不相讓,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據青島市李滄區法院的法官介紹,板橋坊村正面臨拆遷,按照有關規定,這片區域每平方米拆遷補償4000多元,老房子所在的院落有90多個平方米,補償款接近40萬元。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相關當事人都想給自己謀取最大的利益。可是過去由于人們的法律意識淡薄,親屬之間這種不規范的房屋交易司空見慣,極易埋下隱患。法院近期受理的類似拆遷糾紛非常多,選擇在社區開庭就是為了引起居民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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