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山東頻道6月6日電 6月6日上午,在山東省乳山市青山路南側,一輛小型貨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案件主辦責任民警趙典彤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勘察,由于屬于輕微事故,雙方當事人又同意調解,民警立即通過事故簡易程序進行了責任認定,並根據雙方當事人的意願現場進行了經濟調解,僅20分鐘,案件便案結事了。這是乳山市實行案件主辦責任制後帶來的新變化。
以往民警在辦案時,沒有確定責任人,民警責任心不強,輕微事故有時也可能需要數天才能結案;發生問題後,相互推諉的情況時有發生,經常造成當事人牢騷滿腹。為此,乳山市在今年1月初推行了案件主辦責任制,選定一部分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民警為案件主辦責任民警,實行輪流值班。主辦責任民警與一名協辦民警在值日當天,對每一起交通事故,從現場勘察、責任認定到經濟調解,全程辦理,全程負責,主辦責任民警對所承辦案件的質量將承擔責任。同時,為保證責任落實到位,他們還實行了責任追究制度,規定:未及時發現辦案過程中問題的、領導對發現的問題未及時督促整改的,案件主辦責任民警和分管領導將承擔主要責任,接受相應處分。為了掌握主辦責任民警對案件的處理情況,他們還要求主辦民警將當日所處理的案件的案情、現場初步責任、調解結果等工作內容,在次日第一時間以“交通事故簡要案情”的形式匯總上報,對每一起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案件主辦責任人制度的實行,辦案民警的作風轉變了,效率提高了,當事人滿意了。今年3月8日上午,一輛牟平小客車在乳山市區與對行的一輛貨車相刮。事故發生後,當日值班的主辦責任民警孫冬敏在現場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通過案件簡易程序,做出雙方責任相等的責任認定,並調解雙方各負其責。牟平司機王某感慨地說:“乳山民警辦案效率就是快,我還以為要扣車、扣證,等上三五天呢,沒想到當場就把事辦結了。”據了解,自實行案件主辦責任制以來,乳山市有71%以上的案件通過過案件簡易程序進行了責任當場認定和經濟調解,當事人滿意率達100%。(劉國賢 杜青 趙春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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