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堂堂一個大學二級學院的副院長,前途一片光明,卻和他人一起幹起了招生詐騙的勾當,騙了190個學生共390多萬元,葬送了自己的前程。6月1日,這起針對高考低分學生的巨額詐騙案在德州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原駐濟某高校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副院長劉某和無業人員楊某,均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一年。
畢業于黑龍江工程學院的楊某只有24歲,在駐濟某高校接受培訓時,認識了該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副院長劉某。2006年三四月份,二人開始預謀以給高考低分學生調劑國家統招計劃生為名騙取錢財,並商定調劑為正式本科的每名學生收費標準為:濟南大學泉城學院1.2萬元、濟南大學2.1萬元、山東大學5萬元。
同年5月中旬,劉某和楊某以駐濟某高校工作人員的身份到德州考察,並將偽造的“某高校信息工程學院實習基地”和“IBM軟件工程人才培訓基地”兩塊銅牌送到了德州市某專修學院,從而騙得該專修學院副院長陳某的信任,劉某稱自己能把高考低分學生調劑成國家統招計劃生,讓陳某聯係生源。
到同年7月底,陳某通過各種渠道聯係到高考低分生141人,並分10次將338.9萬元交給劉某、楊某二人,楊某自己制作了假錄取通知書,交給陳某由其轉交給學生。其間,劉某還以辦理高考調劑生為名,收取黑龍江省肇東市兩名學生家長現金9萬元。不久,聽許多學生家長反映錄取通知書有假,陳某找到劉某要回6萬元,楊某見事不妙,攜款潛逃,當年8月在哈爾濱市被警方抓獲歸案。
另查明,自2005年12月至2006年7月間,劉某還夥同楊某,私刻了濟南大學和山東大學的公章,購買了收款收據,以能辦理成人高等教育結業證、專升本為名,騙取康某等人的信任,擔任其招生人員,共為其提供生源47人,以收取報名費、學費的名義騙取現金43.7萬多元。
案發後,公安機關扣押了劉某和楊某的作案用轎車3輛及其他物品1宗,楊某退還贓款156萬元。
法院認為,二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楊某案發後退還大部分贓款,對其依法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前述一審判決,並依法沒收楊某的轎車1輛,繼續追繳二人的贓款、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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